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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憐憫,但是他們吃掉他們憐憫的對象」- Oliver Goldsmith,18世紀人道主義散文家

離經叛道系列文章

太好了,我終於開始做這件事情了,在前陣子(大概一年半載的前一陣子),就一直在思考這件事情,一直想要打一系列的文章,這系列的文章將專門寫一些一般人看到會急著跳腳,卻又言之有理的言論;是對於一些「看似」普世價值的終極叩問,說簡單了就是這系列的文章將企圖領著大家深刻地去思考,去質疑那些我們可能曾經認為再正確不過了的事情,當然,這些質疑將可能帶來批評與謾罵,但身為一個獨立思考者、一個思維孤獨者,我們都要了解一件事情,當所有人都用盡全力的舉著雙手喊著「贊成」時,我們更應該謹慎的放下雙手重新審視,我們並不是選擇了「反對」,而是選擇了「思考」。

這系列的文章目前暗自規劃(就是也還沒有完全敲板定案的意思)要討論以下幾個主題:

●「儒家思想的禍害,以及造就的我們」

●「愛護動物與尊重生命的荒謬」

●「兩性平等了嗎:埋藏在道德之下的性別差異」

●「無神論:溫和派宗教的矛盾以及是否過度尊重宗教信仰」

●「死刑,生命的可貴抑或是殺戮的艱難」

●「失控的正向思考與自戀:夢想可能只是不成熟的屁」

我相信許多人看到這些主題肯定已經開始覺得如坐針氈、芒刺在背,覺得這個人到底在妖言惑眾甚麼東西,但且慢且慢,我說過了,我並不是選擇了反對,而是選擇了思考,在理性的思考中我們絕對要去質疑那些我們不敢質疑甚至不知道值得質疑的事情,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夠更確立自己的中立與理性。這系列文章之所以或拖延這麼久,雖說主因是懶得打,但還有一個原因是,我總是覺得自己還沒完全準足夠去討論這些問題,但每當自己多看一本書的時候又發現在幾還有更多書應該要去看,才發現我永遠沒有真正準備好的一天,那不如,就找個機會開始吧,然後我其實一直以來都希望這系列的文章以討論「儒家思想」那個主題開始,畢竟那就是我們不敢質疑、不敢與眾不同的文化主因,但我想,還是等我讀完莊子的外篇再來寫好了(哈哈)。那隻所以從動物這篇開始,其實也是因為前陣子看到類似的討論,所以趁著手癢快點來寫罷了(畢竟我實在很懶阿哈哈哈)。OK,下一段正式進入主題。

欸,你愛動物嗎?

「欸,你喜歡動物嗎」,一個朋友嘴巴叼著一塊肉排問起這個問題,手拿著刀叉的我切著我的黑胡椒雞排冒出了幾滴冷汗,看了看盤中的這塊美味的屍體,啞口無言......

你為什麼愛動物? -「以道德受體做平等的考量」

「你為什麼愛動物」,這個問題一丟出來十之八九會得到這樣的答案,「因為它是一個生命阿,出自於對生命的尊重與熱愛」,我們在此刻先思考一個問題,當我們認定我們愛護動物的原因是「生命」時,我們就同時默認了所有「生命」都是等價的(至少就生物學上「生命」並無階層之別),但在我們確認了所有生命都是「平等」的同時,我們就容易歸謬出一個荒謬的情況:「一隻螞蟻跟一隻狗的生命是相等的,所以今天有人拿槍指著我的頭,硬要我選擇踩死一窩螞蟻(成千上萬的生命)或是踢死一隻狗(一條命)時,我應該毫不猶豫地踢死一隻狗,因為竟然每條命都平等,那麼成千上萬的生命絕對比一條命更應該拯救」,但當這一天發生的時候我相信多數人還是會選擇踩螞蟻,原因有二,其一是非理性層面,淺顯易懂,我將在後面的段落多加討論,那就是「人類對不同動物本身就擁有偏見喜好,投射不同情感」,其二是理性層面,也是我緊接著要說的-「道德受體」。

的確,縱使不考慮任何情感因素,理性地去思考這個道德選擇題,你也應該會選擇踩死螞蟻,為什麼呢,理由很簡單,因為我們愛護動物的理由從來就不應該從所有「生命」都平等出發,而是由乘載「生命」的「道德受體(moral patient)」去思考「平等」,這句話非常饒舌,我先解釋何謂「道德受體」,「道德受體」簡單的說與「道德主體」區分開為兩個概念,思考道德的我們屬於道德主體,而無法思考或是做道德選擇的(可能是動物)則屬於道德受體,雖無法做道德選擇,但這不代表施加於「道德受體」身上的行為,不受道德判斷的約束。

從「道德受體」去思考「平等」的重點在於,我們對道德受體並非要求同樣「平等的待遇(Treatment)」,而是對「平等的考量(Consideration)」,舉個簡單例子,用力揮拳奏一個強壯男子的手臂跟一個嬰兒的手臂,他們受到的是「平等的待遇」但非「平等的考量」,很明顯強壯的男子會覺得癢癢的,嬰兒可能就超級重傷,然而今天若是基於「平等的考量」的話,給予嬰兒小力的彈額頭,可能就要用小石頭用力砸那名強壯男子,才能達到平等的考量,從這個地方我們就知道考慮不同的「道德受體」時,真正的平等是會帶著不一樣的待遇的,所以不同的生命也應受到不同的對待,而「平等的考量」牽涉到受體(就是動物啦)本身經驗痛苦與快樂的感知能力、渴望生存的意識、計畫未來的能力等等等。

再度回到螞蟻與小狗的道德問題,我們可以經由兩者的神經系統複雜程度知道一隻螞蟻死掉跟一條狗死掉,他們受到的痛苦程度天差地別,而且我們甚至自己也猜的到就算是成千上萬的螞蟻死掉,他們的痛苦程度也會小於一隻狗被踢死,寫到這邊有些人可能已經發現,以道德受體去做平等的考量時,我們動用了「效益主義(Utilitarianism)」(麥克。桑德爾的《正義》裡面譯為「功利主義」)的道德考量,先解釋效益主義是甚麼,知道的人可以跨過這段話底線的字:效益主義由邊沁提出,簡明的說,邊沁認為所謂符合正義良善的決定就是,此決定所能夠造就幸福的最大值,假設你是一個對世界有影響力的人,當今天你有ABCDE五個選項要挑一個做,而每一個選項都可以造成社會某些程度的幸福與不幸福,那麼你最符合效益主義所要求的良善決定則是把所有選項所能夠造成的幸福減掉它所帶來的痛苦的最大值,數學一點表示則是「造成的幸福-造成的痛苦=x」,其中ABCDE哪個的x最大,他則是最符合效益主義的決定。但我們同時可以思考,效益主義可能帶來的危險,但這篇文章不打算繼續討論這個領域,有興趣的人可以去讀麥克桑德爾的《正義,一場思辨之旅》,他在這本書裡對這個理念做了很多方面的思考。

 

物種歧視

說來可笑,但卻也具有些啟發性,世界上第一本跟「動物權」有關的書來自於1792年,當年出版了一本女性主義的書,名為《為婦女權利辯》,不久後便出現一份匿名作品-《為畜生權利辯》,這竟成了世上第一本關於動物權利的書籍,如今女性主義漸漸抬頭,而我們也漸漸承認對女性的「性別歧視」,但除了「性別歧視」與「種族歧視」,我們一直不願意面對的就是「物種歧視」,「物種歧視」由彼得。辛格(也就是文章封面上書的作家)提出,簡單的說就是對不同物種(生物學上的物種)有著極度不平等的考量(上一段文字讓我們知道了不同的道德受體的確應該擁有不一樣的平等「待遇」,但應該有平等的「考量」)。這三種歧視放在一起講有著強烈的共通點,但前兩項較容易被察覺,「性別歧視」與「種族歧視」這兩項皆來自於強調「我群」與「他者」的差異(白人與黑人、男人與女人),故在這種差異之下這些「他者(女人、黑人)」當然應受不平等的對待,故較為文明的今天我們一直強調的是黑人與白人是一樣的,男人與女人也是一樣的,故「性別歧視」與「種族歧視」有逐漸被重視的趨勢(但是且注意,兩者都還是有著相當相當大的進步空間),然而我們還是無法跨過對動物有著「平等考量」,一原因當然是來自於我們跟他們差太多了,根本不會意識到這件事,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來自於我們對「物種歧視」,使得龐大的痛苦不被重視。

我們應該吃動物嗎

我們應不應該吃動物這個問題應該算是所有動保葷食者最終極的叩問,你可能還是會講出「可是...自然界就是這樣啊」、「這就是食物鏈阿」等等理由,第一,的確自然界就是如此,肉食動物被設計成一定要吃掉別的生命才能夠生存,他們也無法做道德判斷,但人類卻不一樣,人類已經跳脫食物鏈,人類有所選擇,事實上,如果某一天晚上全人類突然憶起決定不吃肉了,還能夠同時解決糧食危機與減緩全球暖化(這兩點有很多資料可以查閱,建議大家去查查看各種資料,這裡暫且不提供)

第二,你所謂的「自然界就是這樣」,的後面可能還會加上一句「如果我是一隻牛我寧願活在農場裡,然後被相對無痛的方式處決變成人類的食物,也不要在草原上面喝著水被一隻突如其來的獅子撲上來咬斷我的頸動脈」,這裡的觀念再度犯了很大的錯誤,但這個錯誤情有可原,因為多數人並不明白我們盤子裡的動物背後存在著何等對生命的摧殘,我們眼中的動物食物是精緻產品,用塑膠袋跟保麗龍盒包好、冷凍好,甚至不會流血,商標上面還會印著一隻牛在草原上的樣子,讓我們都以為這隻牛有尊嚴的過完他的一生,最後成為我們的食物,但事實卻比我們想像的相差甚遠,這些動物終其一生過著猶如煉獄般的生活,小牛在剛出生的時候就被從母牛身邊抓走(牛是會依賴母親的動物),然後關在一個跟自己差不多大的柵欄裡面,連坐下都不行,接一條管子慢慢養大,吃的不是草,而是人類調配的飼料(也是因為美國牛吃不到草,所以才會有狂牛症),牛的糞便、排泄物淹到牛隻的膝蓋,就這樣終其一生被當作「商品」(對這些商人來說也的確是)慢慢養大,對商人來說,這些牛只是一種機器,一種蛋白質的轉換機器,把飼料的蛋白質轉換成更美味的牛肉蛋白質,當然,屠宰也不向我們想像的那樣人道。

肉雞也是,我們吃到的肉雞大概是飼養七個月大的雞(雞平均可以活七年),小雞出生之後嘴巴被剪斷被關在不透陽光的雞舍(避免他們打架),生長的空間也是並肩接踵的站著,天花板垂著飼料餵養的機器,地板也是踩著自己的排泄物,農夫每天的工作就是到雞舍繞一趟,把死掉的雞抓出來埋進後院.....關於食物動物的對待方式還有許多,我在此也只是稍微點到一點點而已,如果想知道更多的人我推薦自己可以去查查(但其實很多美國商人把這些視為機密),也可以參考一步紀錄片《美味代價》或是書籍《動物解放》還有一個FB的粉絲專業常常會放相關資料,也叫做「動物解放」下面提供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AnimalLiberationHK/

寵物,非理性的溺愛

「欸,你喜歡狗嗎」同一個朋友見我沒說話並縮小了範圍這樣問我,「超喜歡」三個字毫不猶豫地從我嘴巴裡說出,的確,我很喜歡狗,而且我也知道我不是因為愛護生命甚麼鬼的那些冠冕堂皇的理由而喜歡狗,我純粹因為「狗很可愛」所以喜歡牠,進而想保護牠,因為我從來就不覺得一個吃肉的人說出「我喜歡狗是因為它是一條生命」有甚麼說服力,這裡大概會戳到所有人的痛處,我們試著想想看某些新聞,某個國家愛吃狗肉、中國甚至有狗肉節個節日,甚至看過有台灣人自己養狗自己吃(這跟殺別人養的狗是兩回事),然後愛狗團體就會出來大聲吼叫,衝進養狗吃狗人的家裡痛毆那戶人(別懷疑,真的有這樣的新聞),然後新聞與網友甚至公眾人物紛紛擁護那個扁人的愛狗團體,現在,走出人群想想,那隻在鍋子裡面沸騰的狗他所受到的痛苦有比那些豬排、牛排還要多嗎,或者有多到,讓這些愛狗人中午還吃著豬排便當,下午就去痛毆吃著狗牌的人嗎?答案其實很明顯,相較於工廠化農場養出來的豬所受到的痛苦絕對不亞於那些狗,但人類對不同動物本身就擁有偏見喜好,投射不同情感,而這些情感跳脫了理性思考的層面,然而不同文化的人對於不同物種都可能存在著天差地別的情感,如果你今天吃著豬肉牛肉,然後指著別人說他吃狗肉殘忍,試問,這難道不算是一種霸道嗎。來一段澄清一下自己的立場,我不吃狗肉,同時我也不願意看到狗被吃,看到被當成烤乳豬一樣的狗我也會想吐甚至想哭,甚至想阻止這一切的發生,但我卻同時深深地明白,吃著豬肉牛肉的我,完全沒有立場說別人殘忍,因為,吃狗肉的你,吃豬肉的我,你我一樣殘忍。

提到寵物狗,近年來越來越多像是柯基、臘腸等等,這種看起來超可愛,但是一放到大自然一點競爭力都沒有的寵物越來越火紅,在這些動物身上,有時候會默默地覺得蒙上了一股被人類極度支配的悲哀,歷史上,人類利用狗放牧、守衛,讓狗有了「人類的朋友」這個美稱,然後漸漸的放牧與守衛的職責已經不再是狗的任務,人類漸漸把狗視為自己的夥伴,然而這個夥伴並不好當,要符合人類的喜好,連長相的發展都受人類的支配,只因為人類覺得腿短短的狗很可愛,所以寵物業者就不停的配種出像是柯基這樣的狗,而且我們也都知道,寵物種狗都是一直被繁殖場強迫性交的,他們的悲慘程度大概不比全身皮膚病的流浪狗小,為了滿足人類的喜好,這樣不符合大自然規則(天擇)的寵物工廠一隻隻的把寵物生出來,丟到寵物店拍賣,撫摸著狗毛的我們在告訴我們的朋友,「我很愛動物」,不覺得是一種荒謬的諷刺嗎。

結語

大自然就是邪惡的,你沒看錯這句話,大自然的確是邪惡的,或者應該說大自然在我們善惡的定義裡面該屬於邪惡,善與惡只是人類定義的抽象概念,大自然設計出了很多生物必須靠著其他生物的痛苦才能生存,寄生或是獵捕都是,如果真有造物主,這樣的設計應該會被老師打59分退件,人類制定出了善惡之後,用於人類社會保障人的幸福,但今天遇到的難題是,我們的善惡是否將要包含進「非我族類」,抑或是自私的擁抱這種「唯有人類適用」的善惡觀念呢。今天我還是個肉食者,我也承認這的確是殘忍的,但還沒有勇氣與毅力下這樣的決定,但我相信如果有一天我開始決定不吃肉了,那將是個艱難的決定,但也勢必是個高尚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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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寫在最後面,如果你把文字看完了,希望你給我留個回應,讓我知道這不是一個在黑暗中的獨白。

2.如果文字讓你覺得如坐針氈、芒刺在背,想要超級討論一波,歡迎找我討論(但我有時候懶得打字回一堆XD),但成熟的我們(至少我是這麼假設有辦法看完的人有一定成熟度啦),請針對想法內容進行討論,不用談論我這個人就是怎樣怎樣才會這樣這樣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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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蕉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